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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经纬

27-12-14

影片《采访》票房过百万美元

索尼影视公司表示,通过星期四有限发行喜剧电影《采访》,公司收到超过一百万美元的票房收入。
美国大约320家电影院在星期四放映了这部电影,这是最初计划影院数量的大约10%。

《采访》是好莱坞版的对朝传单

咨询公司“McLarty Associates”的Rich Klein在《华盛顿邮报》的撰文中评价称“《采访》若被非法复制后流入朝鲜,会对政权造成威胁”,“电影会推翻一直以来支撑金氏王朝的神话和操纵·虚假”,“这是一部极具政治破坏力的电影”。
东国大学朝鲜学系教授金榕炫也比喻道“一旦电影流入朝鲜,将变成好莱坞版的对朝影像传单”。来到美国弗吉尼亚州马纳萨斯上映馆的高尔特克说“现在知道朝鲜为什么这么紧张了”。他说“金正恩被形容为小丑”,“如果是我,肯定会疯掉的”。《纽约时报》报道称“在中国,标题为‘刺杀金正恩’的盗版《采访》已经在视频共享网站上传开了”。  
当天,制作电影《采访》的索尼影视的子公司和《采访》的在线供应商-微软的部分网站服务都出现了错误,连接不上。对此,名为“Lizard Squad”的黑客集团自称是遭到他们攻击所致。

推测美国对朝网络反击有三依据

围绕近来朝鲜互联网发生的功能瘫痪的情况,越来越多的观察认为可能是美国实施了“网络反击”。
依据美国相关人士的发言,可以推测美国政府机构有可能实施了全球史无前例的“基于国际法的网络反击”。
第1个根据是,奥巴马在12月19日的记者发布会上表示:“将采取均衡的应对举措(respond proportionally)”。
NATO近年来研究了关于网络战的国际准则。作为其成果,2013年春季发布了《塔林手册》(Tallinn Manual),纳入了宣称作为常规战争规范的“战时国际法”同时适用于网络战的解释。
由于“战时国际法”中存在“有关自卫权行使的均衡原则”,即“如果处于和本国因遭受攻击而蒙受的损害相均衡的范围内,国家有权反击对方国家”。有分析认为,如果将美国与朝鲜围绕网络空间而发生的事态视为处于“战时”的话,奥巴马19日的发言则可以被认为是对美国将依据“均衡原则”发动网络反击的一种强烈的暗示。
第2个根据是,FBI19日断言称:“美国遭受的攻击的来源是朝鲜”。在网络战中,遭受攻击的一方一旦透露查清了攻击来源,攻击一方在发动下一次攻击之际就将选择新的手法和路径实施攻击。因此,站在美国角度来看,不明确公开攻击的来源本应是更有利的选择。
尽管如此,“美国还是公开将网络攻击的源头断定为特定的外国政府,称攻击来自朝鲜”,这或许是希望让国际社会认为美国的反击具有正当性。
第3个根据,奥巴马称:“将在我们选择的地点和时间(实施报复)”,这一表态也显示出美国的“强烈愤怒”。
国际黑客组织“Anonymous”于2013年4月对朝鲜实施了网络攻击。本次的对朝网络攻击,也可能与该组织有关。不过,即便真是如此,奥巴马政权也早晩将发起某种形式的报复,这几乎确定无疑。

“网络攻击”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吗

联合国将会就从《国际法》上追究网络攻击者责任的议题进行讨论。特别是会把特定形式的网络攻击行为是否违反了联合国宪章这一问题作为明年初的议题进行讨论。  
联合国大会1委员会旗下与信息安全(网络国际安全)有关的政府专家组计划明年1月12~16日在日内瓦事务局召开会议,讨论在现有《国际法》的范围内可用怎样的办法进一步明确“分布式拒绝服务 (DDos) 攻击”、鱼叉式网络钓鱼(spear phishing,是指冒充朋友等在特定人的电脑内植入恶意代码后盗取信息的手段)等的法律责任。韩国、美国、中国、日本、俄罗斯等二十国集团代表将出席会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交消息灵通人士26日表示“如何把网络攻击行为适用于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项和第51条,这将作为主要议题进行讨论”。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项规定,禁止对其它国家行使武力和进行威胁。另外,第51条对自卫权做出了规定。
该消息灵通人士表示,GGE的宗旨是想就网络攻击是否违反了联合国规定的禁止行使武力、能否对此采取自卫权等内容进行讨论。《战时国际法》、《国际引渡法》等也是GGE正在讨论是否要适用的国际法规。
GGE在去年6月向联合国大会提交的报告书中制定了原则,规定现有的国际法规也可适用于网络空间。据说目前正在就法律用语的定义、适用范围解读等具体后续对策进行讨论,计划在明年6月到期之前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对于网络攻击,以美国为中心的西方国家更加重视保护个人信息,而中国和俄罗斯则要求进行强烈管制,参与国之前也现出了分歧。但是,只要调整意见分歧,可以率先制定出从国际法律上对国家之间的“网络战争”进行问责的标准,因此意义重大。  
特别是经历了被推测系朝鲜所为的索尼影视黑客入侵事件之后,美国态度变得非常积极。美国奥巴马总统本月19日在记者见面会上严肃地表示“现在的网络空间就像是荒凉的西部,国际社会应该在此制定交通规则”。  
韩国政府也开始表现积极。外交部负责人表示“GGE只要能从法律上宣布类似这样的网络攻击明确违反了《国际法》,这对加害者来说也将造成巨大的压力”。

韩美日下周签署朝鲜核与导弹情报交流协议

韩国国防部26日表示,韩美日三国将于29日签署关于三方就朝鲜核与导弹威胁等军事情报进行交流的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为,韩日两国通过美国共享有关朝鲜核与导弹相关情报。29日,韩国国防部次官白承周、美国国防部副部长罗伯特·沃克、美国防卫省事务次官西正典将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韩日两国不会直接交流军事情报,而是两国各自向美国提供情报后,由美国在获得提供情报方的同意后将情报转达给另一方。三方根据协议共享的情报仅限于有关朝鲜核与导弹威胁的内容,且韩美日将在相互同意的范围之内进行情报交流。
国防部官员说,韩美日签署上述协议将带来事前遏制朝鲜挑衅的效果,若朝鲜发起挑衅,三国可及时予以应对。不仅如此,日本拥有多种用于收集情报的资产,因此韩美获得日本提供的情报有利于充实两国情报力量。
然而,由于日本安倍政府执政后,韩日两国围绕历史问题的矛盾不断升级,通过此次协议双方进行的情报交流即便是片面的,但韩日军事合作得到加强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韩国社会很可能会出现反对舆论。另外,韩美日就朝鲜核与导弹威胁进行军事情报交流,很可能会出现有必要将韩国型导弹防御体系(KAMD)和美国导弹防御体系(MD)联系在一起的意见,而这将使包括中国在内的周边国家产生忧虑。

日本就举行“海上联络机制”磋商征询中方意向

日本政府多名消息人士27日透露称,为尽早启动日中双方防卫部门在紧急情况下相互联络的“海上联络机制”,政府已就1月举行事务级磋商向中方征询了意向。这是为了避免因尖阁诸岛(钓鱼岛)局势等引发日中之间不测事态,日方希望明年内启动该机制。
中国回复称正在协调,近日将就具体日程展开讨论。

安倍宣布新任期将推进修宪

“40多名中高级将领职务调整与反腐有关”的网传消息大部分得到证实

中国大陆网传“40多名中高级将领职务调整与反腐有关”,中国国防部发言人杨宇军周四(25日)在记者会上回应说:这属于正常的人事安排。他也表示,军中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对发生在军队中的腐败案件,不论涉及什么人,职务多高,都会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从去年12月开始,中央军委巡视组用近1年时间,分3次对7个军区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巡视。
据港 媒《星岛日报》报道称,大陆军迷“飞鹰小兵”12月19日在军事新观察论坛发帖称,“年底了,说说军方人事调整,综合各种消息,列举了一份名单。” 名单显示,近期被调整的军级以上职位至少40多个,其中包括秦卫江任副总参谋长,胡宜树任总后勤副部长,李尚福任总装备副部长,殷方龙任二炮政委,苗华任海军政 委,王维明任海军副司令员,王登平任海军副政委,张军祥、周亚宁任二炮副司令员、许耀元任总政治部副主任、王宁任武警司令员、孙思敬任武警政委等。
12月24日中国军方公布的一则报道已部分证实了以上人事调配。

军方高层密集调整:至少10名将领已履新,涉武警、海军主官

解放军高层人事调整大幕已拉开。
截至目前,已至少有10名解放军高级将领履新,涉及职位有:武警部队司令员、政委,海军政委、副司令员、副政委,军事科学院政委、副总参谋长等。
此前,网络流传一份名单,名单中包括40多名军队中高级将领进行了调整。
25日下午,国防部发言人杨宇军就网传的相关信息做出回应称,“根据我军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我军每年都会在适当时候对领导干部进行一定调整,这是正常的人事安排。”
24日,中国军网刊登的一则题为《海军372潜艇先进事迹报告会举行,习近平作重要指示》的报道显示,武警部队司令王建平已经离任,但新任司令尚未披露。
据财新网报道,王建平已平级转任副总参谋长。
吉林网17日的报道显示,王建平仍以武警部队司令员身份出席公开活动。
中国军网的报道同时显示,柴绍良已不再担任成都军区副政委。据财新网披露,柴绍良已转任总装备部副政委。
武警部队政委也进行了更替。据财新网报道,武警部队政委许耀元上将与军事科学院政委孙思敬上将对调。
苗华履新海军政委,海军副司令、副政委亦变动.
今年夏季的将领例行调整中,也出现了济南军区与总参、广州军区之间的将领交流。如总参原办公厅主任吉文明重返济南军区并升任副司令员,济南军区原副司令陈照海转任广州军区副司令员。

周徐苏令,中央为何打这四虎?

2014年落马的四个前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永康,徐才厚,苏荣,令计划。
周永康一案,敲打官场,最大的一点,是山头主义和帮派主义。
无论是石油帮,还是周手下的秘书党,最大的特点,就是攻守联盟,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而在政治上,则完全以派系来定义“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而无视大局。
徐才厚一案,敲打的是军队系统。
军队系统,长期以来,有效的监管力量缺乏。军队的纪委,仅为正大军级,而七大军区级别均高于军队纪委。更别说四总部总长,兼任中委委员。而徐才厚身居军委副主席,更是缺少相应的监管。据媒体报道,已经落马的谷俊山,正是与徐才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才敢如此肆意敛财。
一些高级领导干部肆无忌惮,与监管缺失不无关系。不久前,军队审计署升格,直接向中央军委报告,无疑是要破除这种现象,以中央军委直管的制度设计,强化监督。
苏荣一案,利剑所指向的是“一把手”和买官卖官。
令计划一案,所指向的不仅仅是山头主义,更是指向家族腐败。
多数人注意到了令所牵涉的山头主义和圈子主义,这个在早前更大的周案中就已显现。此次,无非是再次警示。而更大的信号,则是指向家族腐败。

人大主导 防止立法部门化

正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立法法的修改逐步完善,特别是对立法体制,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对更好地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都作了很多规定。委员们围绕税收法定原则等内容,总结和吸收了过去立法的创新性成果,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
分组审议时,董中原委员建议将第8条第9项中的税种税率纳入第9条中不得授权立法的范围。理由是:法律保留的本质是基于立法事项关乎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基本制度,所以需要通过全国人大才能制定和通过规则。基于此,对于法律保留事项进行授权立法需要特别慎重,否则会违背法律保留的初衷。税种税率属于关乎人民收入的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谨慎处理。
姚胜委员说,草案第8条规定“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建议进一步细化为“税种的设立和取消,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优惠等税收基本要素,以及税收征收管理等征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这样规定可能更清楚一些。
辜胜阻委员说,在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关系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人大主导立法,改变立法的部门化倾向,要防止部门争权诿责。现在存在“国家的权力部门化、部门的权力利益化、部门的利益法制化”的问题,今后的立法要防止部门利益的法制化、防止部门争权。谁主导立法的问题可能是立法法中很关键的问题,是由行政部门主导还是人大主导?在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谁的意见起到主导作用?立法法要解决这个问题。
吴晓灵委员表示,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除了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之外,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法案的起草。因为在法案的起草过程中,才体现了主导权,特别是目前还存在着社会上诟病的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草案第53条具体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可以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案起草”,又提到“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事项的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部门的专业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我建议把这两个“可以”修改为“应当”。第一个“应当”,是有一些法案确实不是人大组织起草的,在起草的过程当中,人大的相关人员应当提前介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里提到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事项由人大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第二个“可以”更应改为“应当”。
苏晓云委员认为,草案第72条规定,较大的市(包括设区的市)“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等方面”怎么理解?我建议修改为“具有本市特点”的地方性法规,这样就和“等方面”呼应了。
窦树华委员说,关于授予较大的市立法权,对较大的市的立法权限作了一些规定,我觉得还是不限制为好。原因如下:其一,下位法不能同上位法相抵触;其二,较大的市的立法还要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来批准;其三,立法法草案还有一个条款,即不能重复立法;其四,从现有的49个较大的市的立法实践情况来看,现在立法不仅限于这三个方面,也有其他方面的立法,并没有发生比较混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