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经纬
05-04-12
官媒强调中国释放出金融支持经济增长的政策信号
中新网4月4日电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今天发表题为《逆风开启新航程》的中国
首季宏观经济运行述评。文章认为,去年一度稳中趋紧的货币政策在今年回归稳健。
一季度全国新增信贷预计将超过去年同期。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一季度例会强调引
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这些都释放出金融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信号。
文章说,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一季度中国经济开局稳健。从已公
布的数据和先行指标看,中国经济克服了重重困难,延续了经济增速平稳回调、物
价涨幅总体回落的态势,然而也要增强忧患意识,未来调结构、转方式任务艰巨。
文章认为,伴随著经济增速的平稳回落,物价涨幅也在一季度延续总体回落态
势,价格调控政策措施见效。同时,去年底以来,针对形势新变化而出台的宏观政
策预调、微调的成效也开始显现。
文章说,在充分看到当前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坚定做好经济工作的信心的
同时,也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货币政策方面,受制于输入性通胀的不确定因素和现行银行体制,目前信贷
投放仍然较难及时满足中小企业需要。未来一方面要继续对货币政策进行预调和微
调,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银行业改革,大力发展小银
行,这是非常艰巨的任务。
在财政政策方面,结构性减税的力度需加大。在目前情况下,大规模财政支出
扩张不利于稳物价和调结构,而结构性减税可鼓励个人消费和企业投资,尤其是有
利于中小企业,是稳增长和调结构两全其美的办法。而推进结构性减税,也必然要
求对现行财税体制进行改革。
高伟:找准着力点 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推动金融服务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问题很多,比如金融市场的对内开放、
利率市场化改革、多层次金融市场建设等。解决这些问题面临诸多制度性障碍,是
一个渐进过程,不宜急于求成。推动金融服务转型要厘清轻重缓急,选准突破口,
才能事半功倍。笔者认为,在现有制度框架难有大突破的前提下,小微企业应是当
前推动金融服务转型的着力点。
小微企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主体,在"中国制造"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小微企业。
据统计,我国现有中小企业4200多万家,其中90%以上属于小微企业,创造了我国50%的
税收,60%的经济总量,70%的专利创新,80%左右的进出口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
是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改善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流向小
微企业,能最大限度激发我国实体经济的活力。
但现实情况是,我国小微企业享受的金融服务很有限,金融抑制问题严重。据
统计,我国95%的小微企业从未和银行发生过信贷关系,而一旦遇到信贷紧缩,小微
企业往往成为牺牲对象。所以,货币政策越紧缩,资金越紧张,小微企业面临的融
资压力就越大。现在有的大企业从金融系统融资,然后向小微企业放高利贷,这虽
不是普遍现象,但需引起高度重视。由此可见,小微企业是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的短板,是最薄弱的环节,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边际效用最大。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世界性难题,在我国则更为突出,主要是因为我国
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较高,平均寿命仅2.9年,缺乏有效抵押物,财务管理不规范,
贷后管理难度大,与金融机构放贷的审慎性原则冲突,增加了其资金融入的难度。
在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我国金融部门做了大量工作,银监会也出台了《关
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提出了更加具体
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规定在权重法下适用75%的优惠风险权重,在内部评级法
下比照零售贷款适用优惠的资本监管要求;根据各行实际平均不良率,适当放宽对
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除银团贷款外,银行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
费、资金管理费等等。这些都是很好的办法,下一步是如何把这些规定执行好,落
到实处。
笔者认为,要加强贷后管理,跟踪资金走向,保证资金真正流向实体经济,流
向小微企业。通过鼓励试点、放宽准入等措施,着力培育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尤
其是社区金融机构,放缓合作金融改建商业银行的步伐。此外,进一步完善财税、
担保、坏账核销、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体系和差异化监管措施,调动金融机构服务
小微企业的积极性,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均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研究建立
"中小企业开发银行"的可行性,推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
当然,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基础,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仅是金融部门的事,
各领域改革需齐头并进,才能更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源。当务之急是要落实好"新36条",
向民营经济让利,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拓展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在竞争日趋激烈
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只要小微企业利润丰厚,前景看好,金融业自然会主动服务小
微企业。
利率市场化对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在利率管制时期,存贷利差是保障银行利润主要来源的基础。利率市场化改变
了利率决定方式,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存贷利率水平,从而改变存贷利差及净息差
的变化趋势,对银行传统的盈利模式造成冲击。同样,放松利率管制也会影响银行
的资产负债结构,从国际经验来看,银行在利率市场化后资金成本上升的情形下,
更加偏好高利率贷款来谋求高利润。
理论上来说,取消利率管制之后,银行可以采用更具竞争性的利率吸收存款,
即资金成本会有所上升。同时固定利率存款的占比会逐渐下降,银行也会相应提高
贷款利率的敏感性。当资产和负债的敏感性都大幅上升后,银行暴露于利率变动的
风险也会随之增大,加之银行间竞争的加剧,银行存贷利差会伴随利率市场化的进
程逐渐缩小。但从全球趋势和发达国家的数据分别判断,结论并不完全如此,特别
是从长期来看利差反而呈现了逐渐上升的趋势。
对全球利率水平的统计回顾可以看到,一方面,利率的总体水平被抬高,即贷
款收益和存款成本均有较大提升。从国外利率市场化的历史来看,数据表明利率市
场化能够实现将负利率或低利率水平升至正利率和较高利率水平的初衷。另一方面,
利率变动的弹性增强。利率市场化之后,银行存贷款利率相对于市场利率变化的敏
感性得到了提高。但利率敏感性提高后,随之而来的银行暴露于利率变动的风险也
相应扩大。总体来看,利率市场化后存贷利差并没有一直出现收窄,主要是由于实
际存贷利差受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市场的竞争程度、金融体制的管制水平等多种
因素的综合影响。同时,发展中国家银行业利差普遍有升高的趋势,并高于发达国
家的平均水平。
首先,利率市场化初期有促进利差缩小的压力,但长期有利率回升的趋势。取
消利率管制初期,银行业竞争加剧,为争取资金来源而纷纷提高存款利率;但短期
内却无法调整贷款结构,将贷款投放集中于更具议价能力的领域,因而贷款利率上
升空间有限。而利率市场化的后期,伴随著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金融业务限制的放宽
和金融创新的深入,银行开辟了新的资金运用渠道,不必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扩大资
金运用,银行也开始追逐贷款的高利率,因此表现为长期中利差加大的效果。
其次,当利率竞争基本趋于稳定以后,非价格竞争也成为主要的、长期的竞争
形式。非价格竞争会增加银行业的经营费用,从而降低银行的利润水平。但银行作
为利差盈利机构,就会将经营费用的增加转嫁于资金需求者,因而对存贷利差有扩
大的要求。
最后,发展中国家银行在资金市场具有垄断地位,并且存贷利差是其主要的利
润来源,加之资金需求对利率敏感性低,银行通过缩小利差也很难带来量的提升,
从而促使发展中国家在利率市场化以后甚至出现存贷利差更高的情况。
利率市场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存款机构吸存能力削弱的问题得到缓解,贷款
业务占比也逐渐上升,即银行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了改善。同时改变负债结构及
存款期限结构,使得资金成本上升,促使银行倾向于发展较多的高利率贷款以取得
更大利润。
首先,利率市场化完成初期,存款占比变化趋势平稳,贷款占比增加。美国的
数据表明,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著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扭转了银行存款占负
债的比重在20世纪70年代持续下滑的态势,表明利率放开能够提升银行部门相
较于货币、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对银行吸存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保证银行较为
稳定的存款资金来源,从而减轻流动性风险。
其次,银行负债结构中借入资金增多,存款结构由低成本存款向高成本存款转
换。一方面,利率放开也无法转变银行在金融体系中中介作用逐渐下降的大趋势,
混业经营管制的放松、金融创新带来的投资渠道多样化以及居民储蓄倾向的下降,
导致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后存款占付息负债的比例再次下滑,从而银行负债中
借入资金增多,加大了银行的资金成本。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以后,银行存款结
构中的低成本存款会向高成本存款转换。
最后,银行更青睐于高利率贷款。首先从银行角度来说,贷款利率上升将导致
优质大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提高,银行不得不寻求新的贷款客户,如房地产和中小企
业贷款;而从客户的角度来分析,银行的高利率贷款也将刺激贷款客户风险偏好的
提升,使得大量信贷流向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这都说明银行竞争吸纳存款为风险
较高的私营部门提供间接融资,通常会增加银行的经营风险,降低银行业整体的资
产质量。
此外,对净息差的影响。银行净息差和银行存贷款利差是两个相似的概念,区
别在于存贷利差代表了资金来源的成本和资金运用的收益之间的差额,而净息差是
资金运用的结果。在数量上,二者也可大可小,主要是由于存款利差并没有考虑到
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可能是由不同规模的不同金融工具构成。利率市场化对银行存
贷利差带来的影响会与净息差的变化有一定相关性,但从数据来看,净息差和存贷
利差的趋势并不完全一致。
当前中国的大型银行资本缺口测算
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主要国家普遍加强了对银行资本的监管,实行更加严格的
资本定义、扩大资本覆盖范围、并提出系统重要性、逆周期等资本要求,基于此,
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于2011年8月公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_征求意见
稿,以下简称新资本管理办法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大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
出了新的要求。与此同时,在现阶段银行融资仍占社会融资总量主体的情况下,商
业银行特别是大型银行的信贷增速短期内将无明显放缓迹象,新增资本需求会继续
上升。
新资本管理办法对资本充足率的时点冲击
由于新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核心资本增加了其他无形资产扣减项、部分资产
项目风险权重上升、增加了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同时总资本充足率情况也不容乐观,
各大银行均难以达到监管标准,因此,由于新监管标准造成的大型银行资本补充压
力不容忽视。
2011年5月,银行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
导意见》,明确了最新资本监管框架,新监管标准实施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
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为11.5%。2011年8月,银行监管部门发布新资
本管理办法,对加权风险资产测算方法进行调整。
基于监管部门所要求的风险权重的变化和新资本管理办法的相关测算要求,以
大型银行2011年6月末数据为基础,对权重法下银行资本充足率及资本缺口所
受到的影响进行了初步估算。
由于新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核心资本增加了其他无形资产扣减项、部分资产
项目风险权重上升、增加了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等,大型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均下降
了0.6~0.8个百分点左右,除建设银行外,其余四家银行均存在核心资本缺
口而无法满足9.5%的监管要求。总资本充足率情况也不容乐观,由于风险加权
资产增加规模较大,附属资本计算方法中将原来的贷款一般准项改为损失准备缺口
_即贷款损失准备低于150%贷款拨备覆盖率的缺口 等原因,大型银行资本充足
率将下降0.7至1.3个百分点不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均难以达
到监管标准。必须说明的是,由于数据可得性有限,风险加权资产调整影响的测算
并不完备,部分风险权重增加项并未计算在内,此处进行的整体测算结果可能还比
实际情况相对乐观。因此,由于新监管标准造成的大型银行资本补充压力不容忽视。
"十二五"时期大型银行资本缺口测算
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模拟可知,大型银行的信贷扩张将进一步给资本充足率带来
压力,五家大银行预计在"十二五"期间可能会面临近4000亿资本缺口,这就
要求五大银行采取拓展资本补充渠道、转变业务模式等措施来迎接挑战。
如果拉长分析的时间长度,大型银行的信贷扩张还将进一步对资本充足率带来
压力。如果按照未来GDP增速至少为7%,CPI增幅4%,信贷增速至少高于
名义GDP增速3~5个百分点计算,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大型银行贷款规模将维
持14%一20%左右的持续扩张状态,对银行资本的新增需求不容忽视。
现拟基于以下假设,对"十二五"时期大型银行资本金缺口情况进行试测:_1
2012~2015年信贷增速依次递减:17%、16%、15%、14%;
(2)利润年均增速依次为20%、19%、18%、17%;(3)贷资产增量
与风险加权资产增量比例为1:1.2(考虑到未来非贷款业务占比将逐步提升,
设定值略高于2011年水平);(4)不良贷款率1.3%_考虑到地方政府融资
平台、房地产等领域贷款风险因素的可能影响,设定值略高于2011年水平 、
拨备贷款比例2.5%;_5 分红比例40%。
从基于上述假设测算结果可以看出,随著信贷投放规模逐年扩大,资本需求日
益扩大,如不进行资本补充,则至"十二五"期间,五家大型银行将面临近400
0亿资本缺口,如果不转变业务模式,则如何拓展资本补充渠道必然会成为大型银
行难以忽视的重要挑战。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对我国"刘易斯转折"阶段进程的判断
刘易斯转折阶段的内涵
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
很低的第一阶段,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上升但仍低于非农产业的第二阶段,农村
剩余劳动力基本转移完毕、农业劳动力和非农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基本相同的第三阶
段。
"刘易斯转折点"是判定经济发展阶段和劳动力转移形势的一个重要标志。刘
易斯在其提出的二元经济模型中指出,许多发展中国家存在著两个相差甚远的经济
部门:即现代化的工业部门和传统的农业部门,前者主要集中在城市,拥有大量的
资本,劳动生产率相对比较高;而后者主要在广大农村,劳动生产率极其低下,农
民只能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只要工业部门能够提供稍大于维持农村人口最低生活
水平的工资,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就会持续向工业部门转移,为工业部门的扩张提
供无限的劳动力供给。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剩余劳动力消失为止。到了农村没有剩
余劳动力时,将出现劳动力由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这一转折点被称为"刘易斯拐
点"。
实际上"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不是突然的,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渐进过
程。在拓展的刘易斯模型中,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被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
阶段是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很低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农村劳动力对非农
产业具有无限供给的弹性;随著非农产业扩张和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经济发展进
入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上升,但仍然低于非农产业,这
一阶段持续的劳动力转移将导致工资上涨;第三阶段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基本转移完
毕,农业劳动力和非农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基本相同(或者说,传统农业部门与现代
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在这一阶段,二元经济基本消除。
上述过程有两个关键性的转折点:刘易斯第一转折点,是从第一个阶段向第二
个阶段的转换,也就是劳动力供给从无限剩余转向有限剩余的阶段;刘易斯第二转
折点,是从第二个阶段向第三个阶段的转换,也就是有限剩余的劳动力被完全吸收
殆尽。从第一转折点到第二转折点的时间,就是刘易斯转折阶段。
从一些国家的经验来看,刘易斯转折阶段需要经过数十年的时间,但后发国家
的这个跨越时期有显著缩短的趋势。美英等国大约经历了六十年到七十年的时间,
而日本和韩国大约用了接近二十年的时间。在刘易斯转折阶段,除了普通劳动力工
资的持续快速上涨,日本、韩国在城镇化率、农业就业比重等方面也出现一些共同
的特征,如完成刘易斯转折时城镇化率都高于60%、农业就业比重都低于20%
等。
刘易斯转折阶段总体进程的国际比较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刘易斯第一转折点,预期到2025年─2030年期
间,我国将基本完成劳动力转移,到达刘易斯第二转折点,进入二元经济彻底终结、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阶段。
自2004年开始,首先在珠三角地区出现"民工荒"现象,以后几年"民工
荒"现象愈演愈烈,到2010年前后,不仅是东部地区,甚至中西部地区也开始
出现招工难现象。我国正在经历著劳动力从无限供给到出现短缺的转变,目前已经
进入了"刘易斯第一转折点"。
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的情况与日、韩开始进入第一个刘易斯转折点的情况尚
有差距,产业结构变动提前而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城乡居民收入均衡程度都滞后。
结合相关理论和国际经验,我国刘易斯第二转折点到来时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
面来考虑:
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程度。根据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供应特点,采用
DRC─CGE模型对新增劳动力转移进行供求模拟,结果显示"十二五"期间我
国每年新增转移劳动力大约在800万人─950万人之间,2016年─202
0年每年约为600万人─750万人,而2021年─2025年间约为500
万人─600万人,2030年前每年新增转移劳动力约400万人。这其中包括
了通过上大学等途径实现的劳动力转移,农民工转移总量少于转移人数总量。根据
模拟结果,"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将新增农民工500万人─600万人,"十
三五"期间为350万人─450万人,2020年─2030年间每年新增20
0万人─300万人,到2028年前后农民工累计将达到2.9亿人。
根据模拟结果,预计到2020年农业从业人员约在2.14亿人,到202
5年将减少到1.85亿人左右,到2030年将减少到1.6亿人左右。而一般
估计我国农业需要的劳动力数量为1.8亿─1.9亿。也就是说,2025年─
2030年我国剩余劳动力转移将基本完成。
二是农业就业的比重。经济增长将带来非农劳动力就业的持续增长。根据DR
C─CGE模型的模拟结果,中长期内我国农村劳动力仍将持续向二三产业转移。
预计到2025年,农业从业人员将减少到1.85亿人左右,占全部就业人员比
重约24%;到2030年减少到1.6亿人左右,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21%左
右,接近日韩两国到达刘易斯第二转折点时期的水平。
三是城镇化水平。根据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特点,预计我国城市化水平的峰值
在70%─75%之间。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预计到2020年之后我国城市化
率才可能超过60%,接近日韩两国到达刘易斯第二转折点时期的城镇化率水平。
基于上面的分析,从理论上来看,预期到2025年─2030年期间,我国
将基本完成劳动力转移,到达刘易斯第二转折点,进入二元经济彻底终结、城乡一
体化发展的新阶段。
我国刘易斯第二转折点有可能提前到来
目前,我国有效剩余劳动力规模已经很小,预计农村有效剩余劳动力将在"十
三五"期间基本实现转移,这些都可能使我国刘易斯第二转折点提前到来。
1.我国有效剩余劳动力规模已经很小。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估算,虽然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还有1
亿人左右,但其中有6500万左右是40岁以上的人口,不是有效剩余劳动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中真正可外出务工的只有不到3500万人,也就是说农村有效剩
余劳动力只有3500万人左右。由于对不同年龄劳动力的需求量不同,而不同年
龄劳动力之间又不可能完全替代,因而仅仅增加就业总量,未必能解决特定年龄群
乡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反而可能在某些年龄群的乡村劳动力(例如中老年劳动力)
依然剩余的情况下,造成另外一些年龄群的劳动力(例如30岁以下劳动力或技工)
供不应求。
2.农村有效剩余劳动力将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转移。
"十二五"期间,我国城乡新增劳动力约4000万人,其中农村新增劳动力
约2000万人(假定农村新增劳动力占全国的50%左右)。另一方面,农村转
移劳动力将增加约4300万人,扣除农村新增劳动力(从实际情况来看,可以假
定新增劳动力全部外出就业),存量转移约2300万人(4300-2000=
2300),则"十二五"末期有效剩余劳动力仅有1200万人(3500-2
300=1200),按照常规的转移速度,这些有效剩余劳动力将在"十三五"
中期转移完毕。也就是说,我国刘易斯第二转折点实际上有可能在2017年左右
来到,2020年前我国将可能完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刘易斯转折进程。这也意味著,
在未来10年左右的时间里,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普通劳动力工资仍将保持较快增长,
这对于我国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加快产业结构升级都具有重大意义。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
《人民日报》谈改革呼吁关照国情
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必须坚持积极稳妥的改革思路,把促
进改革发展同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坚持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
的统一,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这是中国所有
改革的一条底线,也是13亿中国人民的最大利益所在。
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不仅是一个哲学命题,也是我们认识中国改革的必答
课题。任何成功的改革,都不是主观臆想的结果,而必须在既定的现实生活中展开。
如果没有对现实国情的关照,就无所谓改革;同样,如果不能从具体实际出发,也
就不会有成功的改革。
改革是当今中国最鲜明的特征,正如大家所看到的,今天中国改革所处的历史
方位,已经今非昔比;今天中国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攻坚克难。在这种背景
下,以什么样的视野部署改革,以什么样的逻辑深化改革,既关系到改革本身的成
败,也关系到国家民族的未来。
30多年改革开放,成就举世瞩目,变化堪称巨大。但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
的:"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
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主要
矛盾、具体国情,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基本出发点,也是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依据。
一方面,随著改革的深入,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国际形势
的新变化,都使得"主要矛盾"表现得更加突出。另一方面,只有更加积极地回应
群众关切,更好地把握理想与现实的平衡,使改革一步一步推进、一步一步突破,
才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推动中国社会以坚实的脚步不断向前。
这也正是中国改革的现实逻辑。从一开始,中国改革就走了一条从实际出发的
渐进改革之路。无论是安徽小岗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探索,还是广东小渔村经济特区
的试验,无论是"摸著石头过河"的初期改革策略,还是现代化"三步走"的宏观
战略目标,无论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实践,还是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
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要求,中国改革的历程遵循的是先易后难的务实路线,谋取的
是由点及面的稳步推展。这其中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改革的目标是解决实际问题,
而不是空喊口号;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以政治体制改革为例,30多年来,我们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精简机构,
推进了机构改革;建立了国家公务员制度,提升了公务员队伍素质;实行基层群众
自治,扩大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完
善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些改革无不是针对具体问题,求真务实的鲜明特征,
使得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事实证明,这样的改革不会一蹴而就,尽善尽美,却避免了社会动荡,保持了
中国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正如许多中外学者所分析的,中国改革成功的一个重
要原因,就是改革过程的渐进性,确保改革始终在"可驾驭的环境中"进行,这样的
经验弥足珍贵──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对于十多亿人民的社会福祉来说,没有比
稳定更重要的了。
当然,循著这一路径我们也要看到,在先易后难的改革次序选择战略下,改革
的骨头必定"越来越难啃"。一方面,我们不能对矛盾问题视而不见、畏首畏尾、
消极停滞。另一方面,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搞改革,也需要格外审慎、稳妥推进。
在当代中国发生广泛而深刻变革的大环境下,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必须坚持积极稳妥的改革思路,把促进改革发展同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坚持改
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统一,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
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这是中国所有改革的一条底线,也是13亿中国人民的最大利
益所在。
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从我们脚下的中国土地出发,既坚定不移地大
胆探索、勇于创新,又总揽全局、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我们就一定能
够把改革不断推向前进,使国家有更好的前途,社会更加稳定和谐,人民有更好的
福祉。
《人民日报》评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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